洽洽事件后反应出了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和本底应用,不少网友直呼带入原则是什么,这篇文章为大家解读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。洽洽食品背后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应符合哪些条件
“带入原则”须具备三个条件
本条规定的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,是为了在特定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,而不是在食品配料中发挥工艺作用。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:首先,此添加剂必须是GB2760规定可以使用于该食品终产品中的品种,而且在配料中的使用量要保证在终产品中的量不超过GB2760的规定。其次,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的配料仅能作为特定食品终产品的原料。第三,标签上必须明确标识该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。
比较常见的这类食品配料有:用于肉制品加工的复合调味料和裹粉、煎炸粉,其中加入着色剂、水分保持剂、膨松剂、酸度调节剂、甜味剂、抗氧化剂、防腐剂等,在最终产品肉制品中发挥改善色泽、调整口感、增加风味以及提高出品率等工艺作用。用于糕点加工的蛋糕预拌粉,其中加入膨松剂、乳化剂、增稠剂、水分保持剂、酸度调节剂、着色剂等,使最终产品糕点品质改良,更具弹性和松软性。糕点专用油脂,加入β-胡萝卜素油溶性色素,可充分分散均匀,用于各种中西式糕点中。另外,还有冰淇淋预拌粉、碳酸饮料用糖浆、面包专用小麦粉、果冻布丁用粉等,为使用方便,可能预加入甜味剂、着色剂、增稠剂、防腐剂、膨松剂、乳化剂、水分保持剂、酸度调节剂等。
因此,在某食品中检出某添加剂时,要考虑是否存在带入原则。一是要注意标签是否明确标识用于某种特定食品终产品生产;二是检出的量,按照配比换算到终产品中的量后,是否超过GB2760规定的用量。
可能存在本底的食品添加剂涉及食品品种(仅作为参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