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子晚报网9月17日讯(通讯员 付阿娟 记者 万凌云) 中秋在即,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新坝分局辖区内某卤菜小作坊经抽检机构检验,最终认定其生产加工的卤菜制品中含有罂粟成分。新坝分局接到检测报告后高度重视,立即会同扬中市公安机关对该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。

查处现场
经现场检查和快检,发现其网购的某食品添加剂中含有罂粟成分。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违法的生产原料进行了扣押取证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。目前,这一案件已移交扬中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。

同期,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新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,发现另一豆制品小作坊加工场,有使用过期消泡剂及焦糖色添加剂的行为,且经营者未严格履行生产、销售登记义务。新坝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添加剂进行扣押并责令整改。目前,该案件已立案。
针对这两起案例,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新坝分局已组织两次小作坊提档升级培训,旨在提高经营者主体意识,并告诫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。该局表示,他们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小作坊的抽检和日常巡查工作,切实维护消费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校对 徐珩